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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区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9 22:03:12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关于做好我区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补充通知

南宁市、区直及中央驻邕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我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南宁市考点因故临时取消。根据《关于做好我区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建培〔201127号)精神,我区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将于815日进入考试网上报名阶段,现就南宁市、区直及中央驻邕单位报考人员报名、考试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关于做好我区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建培〔201127号)文件中的“南宁市考点”与“区直考点”合并,南宁市、区直及中央驻邕单位报考人员统一到区直考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地点: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第2教室(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楼,从五象大酒店大堂进入)。

二、南宁市、区直及中央驻邕单位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为:2011829日至94(7),每天资格审核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交费方式

考生交费可选择现场缴纳或银行汇款两种方式。采用汇款方式缴费的考生,须提前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71-2260167)。

四、请报考人员将报考材料(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交给考生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单位指派专人将报考材料统一拿到我中心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五、南宁市考点、区直考点仍设在南宁市,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六、联系电话

1.资格审核问题咨询电话:0771-2260160

2.网上报名程序及准考证下载咨询联系电话:0771-2366092

3.银行汇款或现场缴费咨询联系电话:0771-2260167

附件:广西区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广西区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一、2011年首次报考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考全科(三科)报考人员

1. A4纸打印的《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 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在照片背后写上名字,粘贴二分之一在报名表右上角);

3. 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岗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备注:不符合学历专业要求的人员,还需提供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原件)

(二)考二科(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报考人员

1. A4纸打印的《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 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在照片背后写上名字,粘贴二分之一在报名表右上角);

3. 身份证、学历证书(或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两科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备注:须在《报名表》陈述免试理由。

(三)考一科(增考)报考人员

1. A4纸打印的《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 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在照片背后写上名字,粘贴二分之一在报名表右上角);

3. 身份证、已取得的《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二、续考人员(参加过2010年考试)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 A4纸打印的《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 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在照片背后写上名字,粘贴二分之一在报名表右上角);

3. 2010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1份(或成绩单,若不能提供则按首次报考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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