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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宾阳县烈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29 22:03:12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一、项目名称:广西宾阳县烈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编号:DSG2-2012-068

广西宾阳县烈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12221日已进行开标、评标,但因在评标过程当中,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导致该项目流标,致使项目重新招标;现于201251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开标、评标,现对该项目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中标单位:广西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壹佰贰拾柒万零贰佰柒拾伍元整(¥1270275.00元 )

二、招标公告日期2012417日至2012423

三、定标日期2012514

四、中标公告日期2012516日至2012520

五、评标委员会:范国颂、莫凡、甘雪英、农培英、廖源均

六、招标单位:宾阳县清平水利工程管理所

七、招标项目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771-8252307

质疑、投诉: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771-5709676(电话/传真)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人:宾阳县清平水利工程管理所(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11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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