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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办公用房改造工程 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29 22:03:12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钦州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办公用房

改造工程的成交公告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钦州市公安局的委托,于2012525钦州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办公用房改造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钦州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办公用房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DS04J1-2012126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钦州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办公用房改造工程一项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2012525在广西财政网、钦州财政网、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等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谈判日期:201264日上午9  

 谈判地点: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楼开标室(广西钦州市凤凰路106号)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刘敬欢、刘裕东、李力(采购单位代表)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海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钦州市新兴街12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叁仟捌佰壹拾陆元零贰分(¥1343816.02 元 )

  建造师:严克勋,注册编号:桂245070907539,工期:18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七、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庞为人    联系电话: 0777-2841113

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6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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