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金秀县大樟至双化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二、项目编号:DSG08-2011-15
三、招标内容:金秀县大樟至双化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招标公告时间:2011年7月25日至2011年7月29日
五、项目截标时间:2011年8月29日上午09时30分正。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尹凤玲、覃贵全、陶永飞、陶孟昀、吴鸿志
七、中标结果:
成交人: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金额(人民币):伍佰陆拾叁万伍仟贰佰伍拾玖元伍角玖分(¥5635259.59元);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邝胜庸,电话:0772-4298765 传真:0772-4298765
九、说明: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质疑电话: 0772-4298765 FAX:0772-4298765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