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及医疗废物处理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DSJ14-2011-002
二、项目内容:1、污水处理系统(紫外线C)1套,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按国家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国家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197号《医疗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现行水污染治理设计规划和有关规定、院方提供的其它资料数据及技术要求;设计中要充分考虑二次污染的防治,避免影响周围环境,确保污水处理后过标排放。2、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系统1套,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要求医废物料的燃烧充分,避免焚烧带来的二次污染。医疗废物处理系统(包含土建设施)的设备应选择能耗低、,系统要求采用可靠、先进、安全、自动化程度高、实用的医疗废物处理技术和节能技术,保证所有医疗废物经处理后能达到国家有关排放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条件书。
三、项目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已于2011年10月1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及“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信息。
四、定标日期: 2011年10月19日
五、成交结果:
成交人名称 |
成交人地址 |
成交金额 |
柳州市华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柳州市潭中中路8号华泰大厦8-20号 |
肆拾捌万元整 (¥480,000.00) |
六、谈判小组成员:周军 韦国文 石盛林
七、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丽青 0778-2119188 传真:0778-2119188
3.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颐园路129号(院内)
4.邮编:547000
八、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
2、质疑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均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广 西 德 胜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011年10月19日